Bethany Liou 和金色加州区域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Cupertino 分配基金证券交易委员会 行政诉讼
编号:3-19597

常见问题 | Bethany Liou 和金色加州区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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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年 11 月 4 日,SEC 发布依据 1933 年《证券法》第 8A 条对 Bethany Liou(“Liou”)和金色加州区域中心(“GCRC”,与 Liou 统称为“被告”)启动制止—终止令程序、作出裁定并发出制止—终止令的命令(“命令”,第 10725 号《证券法解释性通告》)。在命令中,SEC 发现,从 2016 年 7 月开始,被告通过发售 GCRC Cupertino 基金(“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向至少 90 名投资者筹集了至少 45,000,000 美元。SEC 还发现,Liou 将投资者的资金从基金转入 Liou 名下的证券投资账户中,并抵押了该投资账户,作为获得信贷额度的抵押品,用于基金募集文件中确定的项目以外的用途。SEC 认定被告违反了 1933 年《证券法》第 17(a)(2) 条,并责令被告共同及分别向 SEC 支付 49,306,893 美元的追缴款以及 988,339 美元的判决前利息。

  • 已根据该命令收回 48,315,833.25 美元(“分配基金”)。应计利息以及根据该命令收到的任何额外资金将归入分配基金。分配基金在扣除税款、投资费用以及税务和基金管理费用及支出后(“可供分配基金净额”),应分配给合格投资者。

  • 通过 2020 年 3 月 20 日的命令,SEC 委任 JND Legal Administration 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您可以通过本网站的“重要文件”标签查看和下载基金管理人命令的副本或向基金管理人索要该副本。

  • 于 2020年12月10<日,SEC 批准了, 分配基金的分配计划(以下简称为“计划”)。您可以通过本网站的“重要文件”标签下载计划的副本或向基金管理人索要该副本。

  • 根据计划中的定义,证券指“GCRC Cupertino 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

  • 任何购买了证券、不是被排除方且经基金管理人确定有资格获得本计划分配款的个人或实体,或其合法继任人。

  • (i) 被告和被告的任何受让人、继承人、配偶、父母、受抚养人或受控实体;(ii) 先前追偿额等于或大于其投资支出的潜在原告(此等术语均按计划中的定义);(iii) 分配款少于 25.00 美元的潜在原告;以及 (iv) 基金管理人、其雇员以及协助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的人员。

  • 由于可供分配基金净额很可能不足以完全补偿所有合格投资者各自的净损失,因此将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方法将可供分配基金净额分配给合格投资者。

  • 没有索赔程序。投资者不需要提交任何文件获得资格。相反,基金管理人将与 SEC 合作,根据 SEC 工作人员在调查期间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信息确定合格投资者并确定分配款。

  • 任何未收到本计划第 12(e) 款所述的计划通知,但知道本计划(例如通过其他潜在原告或 www.sec.gov)并认为自己应被列为潜在原告的人,应在本计划批准后六十 (60) 天内与基金管理人联系,以确定自己是潜在原告。

  • 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多信息:访问本网页顶部的“重要文件”标签,拨打免费电话 1-877-545-0234、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CupertinoDistributionFund.com 或邮寄信件至以下地址,联系基金管理人:

    Cupertino Distribution Fund
    c/o JND Legal Administration
    PO Box 91354
    Seattle, WA 98111

  • 所有潜在合格投资者将会收到单独的电子邮件,其中说明如何根据计划通知同时上传和/或安全地发送要求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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